唉呀...被某位神話人物點名到了,只好隨便寫一篇來應付一下......



據說,這是某位吃飽沒事幹、無事找事的人發起的,詳情如下.......
http://www.anaislee.com/journal/2005/08/blog_tag.html

其實,「癖」就是日積月累養成的習慣,自己習以為常就不會覺得奇怪,只是看在別人眼中,就會認為是「怪癖」之類的。

我這個人還蠻正派的,並沒有什麼驚世駭俗的怪癖可供分享,姑且就隨便胡扯五點出來好了.....

1、上廁所一定要看書

從小就看書成癖,以前每天在睡前,都至少要看一個小時左右的書。但是出社會之後,就沒有那麼多空閒時間,尤其是近年來還沉迷於DVD和上網,於是上廁所變成唯一的看書時間。據說,胡金銓大導演在自己的廁所裝上書架,如廁時可以隨意取書觀看,我倒還沒有像他這麼厲害。有時候看書看到精彩處,雖然該拉該撒的都已經完畢,但還是捨不得站起來,等到看至一個段落想起身時,才發現兩腳已經麻痺,連站都站不起來了。

2、喜歡看學生制服美少女

各式各樣的美女都有值得欣賞之處,有的人喜歡看穿著火辣的,有的人喜歡看OL類型的。但是,我最偏愛的,還是穿著學生制服的美少女。以前經常會站在某某女子高中旁邊,看著她們放學的人潮,一個個青春嬌美的軀體,讓我不禁口水直流。

3、看到可愛小女生,就想親親她的粉臉

真是典型的怪叔叔啊....

4、不喜歡寫應酬文章

好幾次雜誌社來邀我寫稿,我都以自己能力不足推辭。其實,最主要的原因是,我只喜歡寫自己想寫的東西,不喜歡別人出題目給我寫。自己想寫的東西,就會寫得很輕鬆自在。別人叫我寫的東西,就好像是交作業的苦差事。所以,下次有人膽敢叫我寫「魔戒影評」之類的,臉皮就給我繃緊一點吧!

5、不喜歡陷害別人

所謂: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自己不喜歡受人陷害,所以就不會喜歡去陷害別人。

基於第4和第5點怪癖,所以下一批受害者名單就免了吧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rom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